省交通运输厅等四部门联手整治船舶和港口污染问题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视频会,提出按照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云南省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据介绍,此次整治范围为全省船舶和港口,重点整治“两江九湖五港两类船”,即金沙江、澜沧江,九大高原湖泊,水富港、景洪港、思茅港、大理港、昆明港,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和设卫生间的船舶。整治时限至今年10月底。其中2月至3月为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4月至8月为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11月为总结提升阶段。今年6月底前,完成港口自身环保设施完善改造;8月底前,全省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和设卫生间的船舶配置生活污水处置装置完成改造;加快港口、码头、装卸点接收设施建设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全面完成5个重点港口与后方城镇管网衔接建设;10月底前,完成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航运企业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同时昭通市要完成8座码头手续完善。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次整治,争取全省船舶和内河港口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力争“两江九湖五港两类船”达到污染物零排放至水体,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三类污染物全部收集、处置;全面完成全省139艘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和479艘设卫生间的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改造并正常运行,推进1169艘400总吨以下船舶污染物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改造;实现5个重点港口接收设施全面建成并与后方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其他港口、码头因地制宜完善接收处置设施,并推进金沙江8座手续不齐全码头的手续完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