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为强化企业标准引领作用、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出台《云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八大产业和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发展战略,在统筹考虑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消费者关注程度、标准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效果以及企业产品和服务差别化程度的基础上,确定并公布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企业标准“领跑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激励企业积极制定并实施先进标准,促进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增强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为同行业追求卓越提供标杆,为消费者选择优质产品提供指导,培育以技术、标准、质量、品牌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我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在云南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其产品或服务标准的核心指标处于领先水平。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通过标准化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平台型企业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确定并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及“领跑者”。企业标准“领跑者”的评价指标,主要由性能指标的先进性、生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功能指标的先进性、标准实施的效益四部分组成。
企业标准“领跑者”有效期为1年,主要涉及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等八大产业领域,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领域,以及其他重点产业领域。
《方案》提出,通过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到2020年底,我省企业公开标准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比例达到20%以上,形成一批产品或服务具有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领跑者”企业,打造一批云南标准,企业标准的水平明显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营造“消费选领跑、生产看领跑”的氛围,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明显增强,“领跑者”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普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