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稳步推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地落实
强化政治引领,压实工作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锐意改革的精神,高标准、严要求,依法依规、精准施策,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的部署。省委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实施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多次专题研究,强调要“吃透精神、提前准备、平稳过渡”。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把关作用,高位推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求涉及改革事项必须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明确全省统一使用一个实施方案,“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避免政策变形走样。
建立健全机制,明确业务规范
成立全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领导小组,整合组织、机构编制、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力量,建立协同高效工作机制。围绕3个重点工作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出台两个答复意见,要求各地不得出台“土政策”,运用“土办法”。出台《云南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云南省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重点环节工作流程》《省级机关(单位)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套转和晋升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级设置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有关流程和具体操作问题。举办“全省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暨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业务培训班”,共培训509名组织人事干部。制作政策宣讲汇编,组建5个政策宣讲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
稳步推进改革,确保落实落细
采取“统计—分析—核实—汇总”的方式,先后4次对全省机构、编制、公务员身份、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等进行摸底,对全省公务员队伍发展情况进行5年饱和式晋升推演,数据精确到单位、情况精确到个人。坚持“持续激励、竞争择优”的政策导向,明确省级机关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一至四级调研员的50%;坚持合理使用职数,第一、第二次晋升使用职数不超过空余职数的50%,合理预留10%职数空间,各层级常态化保持5%职数空余;把各级机关核定职级职数中取整舍去的小数部分相加,形成职级职数统筹数,倾斜基层和艰苦边远一线使用;在统筹平衡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大分类”政策标准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公安两个职务序列等“小分类”的政策衔接和操作平衡,明确各序列间公务员转任交流等问题;探索公务员考核绩效奖金二次分配的办法机制,切实发挥公务员考核在职务职级晋升中的激励作用;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职级套改后工资、社保、交通补贴等配套政策,将改革红利的“最后一公里”传导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
成立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应急小组,建立“全时监控、实时反应、分级负责”应急机制,采取“日清日结、周末总结”方式,梳理工作问题,集中分析研讨,及时答复和解决。深入调查研究,到问题反映较多的地区实地调研,收集梳理各类问题140余个。加强帮助指导,组织6个“一对一”业务指导组分片包干16个州(市),帮助各地形成个性化问题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解决时限。在深入研究问题的基础上,着力解决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40余个,清退各类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对改革中涉及到的机构性质不明、规格不清、编制混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问题,督促各级编制部门解决。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为契机,全面梳理分析公务员法贯彻实施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补短板,集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提升公务员管理规范化水平。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