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预防涉农职务犯罪 确保远离腐败"病虫害"
王鲁坤/制图
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农村项目资金和惠农资金越来越多,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案件数量、涉案人数、涉案金额也呈上升趋势。近几年,天津市检察机关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大局,结合查办案件,综合运用多种预防措施开展涉农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建议、调查报告聚焦突出问题
近年来,天津市检察机关结合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查找发案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村和所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程序、岗位职责等制度,防止权力滥用。
2013年,静海县检察院在查办唐官屯镇满意庄村村委会主任刘某、村委会委员田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案中发现,案件涉及完善村委会管理制度、村务公开等问题。该院预防科向镇党委、政府提出了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唐官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村级管理整改工作,尤其是严格规范了财务公开制度,规定了村级财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公开一次,年末将全年应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全部公开;对临时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由于镇党委、政府用制度阻塞了漏洞,该镇所辖村街近期没有发生类似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在此基础上,2014年,该院对18个乡镇近100个村(街)执行村务公开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有部分村街村务、政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为此,该院撰写《村务公开执行情况专题调查报告》。根据该报告的建议,静海县委纪委、县民政局、县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制定出台《静海县村务公开工作规定》。
据统计,2012年至2015年7月,天津市检察机关共制发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717份。此外,结合办案深入农村基层组织开展预防调查,分析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形态、基本特点和发案规律,先后撰写《关于农村征地补偿领域职务犯罪专题分析》《涉农职务犯罪情况分析及预防对策》等调查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专题预防保障换届选举
日前,武清区检察院为保障农村“两委”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围绕区域特点专门安排了专题预防工作。该院要求检察官进村入户,做到选举前重点人必须见、选举材料必须看,关键环节必须到,选后重点人必须谈。同时,制定联络统筹机制、调研咨询统筹机制、回访统筹机制。
据介绍,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和天津市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安排,早在2011年,天津市检察院就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方案》,重点在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中开展专题预防工作。在近两届的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该市各基层检察院坚持在选举前深入开展预防调查;选举中积极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活动;选举后,积极配合基层组织部门、纪检部门以及地方党委,对当选的基层干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等,让专题预防工作起到实效。
立体预防宣传编织廉网
天津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于2009年4月23日正式成立,成员由该市各级检察机关的检察长、部分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共121名。近年来,预防职务犯罪百人宣讲团,由各级院检察长带头深入农村基层,宣传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
为预防农村基层人员职务犯罪,2014年10月21日,天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建国在武清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报告会上做专题报告,深刻分析该市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发案原因及犯罪危害,针对农村基层腐败现象,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建议,取得了很好的预防效果。
2010年至2015年上半年,天津市检察机关在农村开展预防宣传共65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6万余人次。
为创新预防宣传模式,强化预防宣传效果,天津市检察院不断提高《天津检察预防职务犯罪专刊》办刊水平,完成其电子版在检察外网的上线工作,并推动各涉农基层院分别编制《丽检预防画报》《西青预防》《武清预防》等预防刊物,及时向农村基层赠阅。天津市各级基层院还制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宣传短片及廉政公益海报,结合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农村基层进行展映、展播。
2014年9月17日上午,东丽区检察院与区纪委在东丽区委党校共同举行涉农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并播放廉政微电影《单选题》。全区各街道纪委、街道所属村“两委”班子成员等200余人到场观看《单选题》。该部廉政微电影主题鲜明、构思巧妙,很有吸引力、感染力,用大家身边真实的案例为素材,以案释法,寓教于乐,针对性强,对自身规范行为有很好的教育作用。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将认真学习贯彻此次活动精神,在工作中深入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此外,天津市检察院及东丽区、西青区等涉农基层院都相继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展示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