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郓城县检察院检察建议推动拉网式清查行动
正义网菏泽7月16日电(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佀同方 袁媛)山东省郓城县检察院近日在审查批捕一起快餐店非法使用工业盐加工、销售食品犯罪案件时,注意延伸检察职能,依法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严查餐饮业非法使用工业盐问题,从而引发全县食盐市场集中整顿活动,共清查4200多家餐饮服务单位、75户食品生产小作坊,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5月下旬,该院依法从快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田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田某在该县闹市区经营一家快餐店,使用工业盐制作炒菜、做包子等食品出售。通过办理该案,检察干警分析认为,田某案绝不仅仅是一起个案,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极易出现非法使用、添加国家禁用物质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有效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食盐市场综合治理,该院立即组织召开了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盐务局负责人参加的食品安全座谈会,通报田某一案情况,依法向上述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非法使用工业盐加工、销售食品清查行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检察建议后,随即将餐饮业是否采购、贮存、使用工业盐纳入日常检查必查内容,对全县4200多家餐饮服务单位、75户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拉网式清查,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隐患。县盐务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迅速开展食盐市场集中整顿活动,切实加大巡查力度,严防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7月初,县盐务局通过巡查再次发现一起使用工业盐加工食品案件,犯罪嫌疑人邓某自今年1月份以来陆续使用20公斤工业盐加工“壮馍”(一种地方油炸食品),出售给路人食用,5月份购进19袋工业盐出售给附近村民牟利,现场查扣其尚未使用的工业盐700公斤。
7月6日,该院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犯罪嫌疑人邓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