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滇池禁渔后已有72人受到行政处罚
9月29日,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局长付文率相关工作负责人做客《春城热线》,就市民普遍关心的滇池流域“美丽河道”建设、滇池及主要入湖河道10年禁捕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规划的101个项目已完工76个
付文介绍,今年是滇池水环境治理“十三五”规划和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的收官之年,为确保圆满收官,今年内昆明市将全力实施七大工作。一是加快项目推进,滇池水环境治理“十三五”规划中的101个项目,目前已经完工76个,还有25个正在有序推进,将确保11月20日前完成14个,力争年底前再完成6个,同时还将加快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2020年度107个未完工项目的推进。二是强化管网建设。三是推进生态修复。四是清除重点水域蓝藻水华。
“第五,是加强水质未达标河道及入湖支流沟渠整治,强化今年1-8月未达到‘三年攻坚’年度水质目标的海河、虾坝河、广普大沟、东大河、大河(淤泥河)、白鱼河、中河(护城河)、柴河、新宝象河、金家河的综合整治,强化对入湖支流沟渠特别是不达标支流沟渠的排查及综合整治,确保水质达标。”付文表示,六是加强流域水资源调度,积极开展城市节水,尽快完成昆明市第六、第七、第八水质净化厂提标,第十二水质净化厂、倪家营水质净化厂提标。七是将做好管理管护工作,严禁出现污水进入河道排入滇池。
部分“美丽河道”建设即将动工
对于滇池流域“美丽河道”建设,付文介绍,今年来,市滇池管理局印发了滇池流域“美丽河道”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了滇池流域“美丽河道”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分阶段工作目标,调查研究了流域内河道现状及存在问题,从“安全河道、生态河道、宜居河道、人文河道、智慧河道”5个方面,提出建设成为“美丽河道”的通用性要求及措施,为各责任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同时,组织开展了滇池流域美丽河道建设培训,邀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对如何开展美丽河道建设进行了辅导培训,进一步指导各责任单位以实现水清、河畅、路通、景美、人和为目标开展“美丽河道”建设。
“目前,盘龙江、捞鱼河、洛龙河、新宝象河、马料河、金汁河、虾坝河、小清河已完成美丽河道建设方案编制,茨巷河、冷水河、牧羊河、船房河、采莲河、东大河正在编制美丽河道建设方案,捞鱼河、洛龙河呈贡段美丽河道建设已完成施工招标,即将动工实施,大观河正在结合大观路提升改造及篆塘公园段水环境整治实施美丽河道建设。”付文表示,在加强“美丽河道”建设的同时,市滇池管理局也将继续统筹督促各区抓好滇池流域内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禁渔期间对偷捕从重处罚
日前,市滇池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在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自今年起,滇池及主要入湖河道将实施暂定10年的全面禁捕期。这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对于是否未来10年市民都吃不到滇池鱼等问题,付文介绍:“目前,滇池水体中共有23种鱼类,所有的渔业资源都属于禁捕范围,包括各种大型经济鱼类以及银鱼和虾等。《通告》发布后,滇池管理等部门可能会根据滇池治理实际需要,针对一些特定的水产品开展专项捕捞。”
自《通告》发布后,滇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渔政执法管理,与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共出动执法船(艇)118艇次、车辆16辆次、执法人员285人次;没收轮胎、筏子等偷捕工具67个,收缴各类违法网具578张,行政处罚72人次,清理取缔设置在滇池水体中的各类违禁渔具近5000个(套)、拔除竹竿3292根,严厉打击偷捕、盗捕滇池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滇池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的一切捕捞,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的捕捞,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捕捞行为,都属于偷捕行为。”市滇池管理局渔业行政执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偷捕”行为的处罚主要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元至5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10年禁渔”期间对所有偷捕将从重处罚。(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