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执法协调小组会议
10月15日,丽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田锐文主持召开丽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执法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改进行政执法促进“六稳” “六保”工作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云南省规范行政执法保障民法典实施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通报了2019年案卷评查情况,审议通过了《永胜县程海保护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案(送审稿)》《丽江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稿)》《丽江市行政程序规定(修订稿)》《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修订稿)》《丽江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稿)》。
会议指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根本遵循,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丽江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各项工作。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确保民法典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优化审批服务执法体制机制,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遵循依法决策机构的法定程序,落实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实现全程规范。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充分发挥法律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主体作用。
会议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执法工作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