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 765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特色做法
●省高院依托云南法院博物馆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率先创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
●宣威市人民法院将少年法庭、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家庭教育指导站综合建在热水人民法庭,创立“春泥护未”品牌。
近年来,云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委作出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持续深化少年法庭改革,主动融入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2018年至2022年,全省法院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新法新规,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80份、人身安全保护令423份;深入开展家事审判改革,推动少年审判、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等民事案件18000余件。近3年,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1195.98万元。2022年以来,云南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对30名被告人适用从业禁止。
云南法院始终注重推进源头治理与综合治理,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40余份,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我省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3个,推动765名法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设“法护未来”等一批深受未成年人喜爱的普法栏目,开展庭审直播进校园、“小记者”观察团等一系列沉浸式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一批可推广的特色机制做法。其中,省高院依托云南法院博物馆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两地已成为省内知名法治教育“打卡”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率先创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宣威市人民法院将少年法庭、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家庭教育指导站综合建在热水人民法庭,创立“春泥护未”品牌,为打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后一公里”凝聚强大合力。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不断增强做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提升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能力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