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服务 律师担当有为
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鲜明特色和内在要求,是坚持执业为民、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昆明市石林县司法局秉持“法治为民”宗旨,将社会责任提高到律师行业发展战略高度,引导律师投身普法强基专项行动,以6种身份积极参加公益法律活动,推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法律知识的“宣传员”。律师作为“八五”普法讲师团、“云小普”普法志愿服务队和普法强基专项行动普法工作队的成员,积极参与各类普法宣传和法律六进活动。今年石林县律师共参与各类普法宣传47次、举办法治讲座128场、录制普法宣传片19期、解答法律咨询803人次,切实提升全民法律素养,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二是祖国花朵的“守护者”。今年以来,担任8所校(园)的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围绕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师生权益等热点问题,共开展16次多种形式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不断增强学生、教职人员及家长的法治意识,助推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以“法”之名、用“法”之盾,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是基层人民的“服务员”。全县96个村(社区)的法律服务员全覆盖,律师成为基层群众的“随身法律顾问”和“耳边的普法队”。今年全县法律服务员通过为基层干部群众草拟(审查或修改)相关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上法治课等方式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480余件次,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四是弱势群体的“维护者”。秉承“应援尽援优援”的宗旨,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不断强化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责任心和业务素质,做到专业、热心、尽职。今年全县律师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4件,最大力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切实将“法援惠民生”落到实处。
五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参与法检司信访值班,做好信访案件的明理释法和疏导化解工作;加入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做好诉前调解;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意见。今年全县律师共参与矛盾纠纷调处73件,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营商环境的“优化者”。“3+1模式”开启“法进百企”活动,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增强法治意识,防范法律风险,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活动开展以来,实地走访企业100家,为企业提供服务56场次,解决实际问题61件,提升企业依法经营意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