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水务局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以高品质法治建设护航高质量水务建设
自2022年5月水利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来,昆明市水务局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论述,积极践行新时代“十六字”治水思路,始终贯彻落实“用最严密法治推动水利治理”要求,持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合作,凝聚工作合力,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以高品质法治建设护航高质量水务建设,为昆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一、健全协作机制,构建共商共治格局
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需求,聚焦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利基础设施安全,主动融入长江、珠江流域和滇池、阳宗海两大高原湖泊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探索建立全流域河湖治理与检察监督协作协同工作机制。全市水务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合制定印发协作文件16个,市水务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印发了《昆明市“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市检察院、市滇池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保护滇池流域生态环境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办法》,全面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重要工作协同推进、线索移送、案情通报、会商研判、舆情应对等5项机制,共同推动形成“行政监管+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依法治水管水新模式。
二、依托专项行动,共推问题联动治理
始终把联手解决涉水难题作为根本落脚点,全市各级水务部门、检察机关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以专项监督为抓手,以专项行动为突破。市水务局联合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昆明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全市14个县(市)区根据市水务局安排部署,制定本地区方案。河湖专项执法行动紧紧围绕“水事秩序明显好转、河湖安全持续改善、协作机制更加顺畅”的工作目标,紧盯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滇池和阳宗海两大高原湖泊及金沙江、珠江等重点流域涉水案件多发区域,有力打击了一批水事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县(市)区共排查问题线索109条,立案查处案件52件,行政罚款88.5万元,上报典型案例9条,水行政执法实现了从“单打独斗”到“联手共治”的根本转变明美丽河湖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三、强化信息共享,协同共护碧水清波
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领域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四项机制”推动落实。大力开展滇池保护、湿地保护、非法采矿、长江禁渔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全市水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累计联合执法270次,开展巡查监督河道长度累计13633.72千米,巡查水域面积22418.87万平方公里,巡查监管对象1380个,出动执法人员累计205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累计4077车次,出动执法船只1360航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5717次。持续深化行检协作,打破以往水务部门办案侦查过程的封闭性,与检察机关建立同步介入同步侦查办案机制,采取联合督办、联合会商部署、联合召开诉前磋商约谈等方式,全市共办理各类检察建议6个,市水务局对1家取用水单位拖欠水资源费问题联合开展执法办案,追缴水资源费16万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工作协助等程序和机制,推动解决法律适用争议和执法实践中的问题,实现了信息共享互通,变“各自战果”为“共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