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
本网讯 通讯员 瞿丽艳
2019年上半年,昌宁县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全方位、多举措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
一是早安排、早部署。根据县委政法委安排部署,6月17日,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一项常态化、长期性的工作来抓,组织干部职工在亲戚、朋友、家人、挂钩联系群众、监管对象和服务对象中开展宣传。
二是有组织、有保障。为更好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制定了《昌宁县司法局2019年深化平安建设及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保障。
三是更重视、更具体。将“双提升”工作纳入近期工作的主抓内容,加大力度,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全力做好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一方面,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2019上半年云南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问卷》练习和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知识测试,以考促学。另一方面,利用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多角度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学习宣传和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
四是强队伍、抓业务。为使群众真真切切对司法行政队伍感到满意,昌宁县司法局加强队伍建设、狠抓纪律作风,认真整肃庸懒散慢、冷硬横推行为,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形象,自然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矛盾纠纷排查水平、强化“两类人员”监管、拓展延伸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等业务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对各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