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宣传进彝村,助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
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成果,近几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干警深入到三峰山、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内的中屯村委会、余丁村委会,针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向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以及在山上放牧的养殖户开展了一次公益诉讼检察法治宣讲。
牟定县境内有化佛山、三峰山、白马山三个州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涉及的村委会、村民小组、村民较多,为全面健全完善牟定县州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立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关的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的配合协作,推进我县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在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的牵头组织下,该院积极参与推进,组成了一支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县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宣传培训队伍深入到自然保护区内的中屯村委会、余丁村委会开展主题为“法治宣讲进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工作业务培训。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段发秀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参会的干部和群众宣传了什么是公益诉讼;在自然保护区内不能实施哪些损害公益的行为;损害公益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发现损害公益的行为如何向检察机关举报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300余份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单,引导群众认识生态资源保护的重要性,提高自然保护区内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工作与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聚焦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公益诉讼助力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公益诉讼进村进社区宣讲,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下一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为守护牟定县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