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当好未成年人“司法园丁”--法制网
- 湖南法院当好未成年人“司法园丁”
- 发布时间:2021-06-06 05:00 星期日
-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 通讯员 刘沁 李果
近年来,湖南法院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托少年法庭建设,严惩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加快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流程,不断延伸审判触角、汇聚社会合力积极开展帮扶教育、普法宣传等工作,积极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体系。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对湖南少年家事法庭建设予以充分肯定。
少年法庭 护航“少年的你”
为了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湖南法院着力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集中受理、专业审判。湖南高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为组长的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规范人民法庭管理的意见》,启动少年法庭改革及挂牌工作,选配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法官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为少年法庭设立提供制度依据。
截至目前,长沙中院、衡阳中院、娄底中院等4个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50余家基层法院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其中长沙、娄底两级法院实现了少年法庭全覆盖。全省法院整体联动、上下衔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体系,力求在基层一线及时化解涉未成年人的纠纷与矛盾,为祖国花朵的健康成长做好“司法园丁”。
结合案件新特点,少年法庭不断探索出新。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绝大部分为婚姻家庭类纠纷,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婚姻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审理中,积极贯彻落实调解优先的原则,注重帮助未成年人修复家庭关系。长沙、衡阳、岳阳等地区法院专设人民调解工作室,在辖区街道挂牌成立家事案件调解委员会,配备专业调解员、心理咨询师进驻,积极开展联合调解,该地两级法院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调撤率每年均达50%以上。
近年来,湖南法院涌现了一批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湖南高院民一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长沙中院、衡阳中院、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郴州市北湖区法院、邵东县法院等多家法院的“少年法庭”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柔性司法 保护帮教从不缺席
抚养费谁说了算?今年3月,长沙市天心区少年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抚养费纠纷案件,小译的母亲刘女士作为代理人,要求小译父亲张先生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20万元。庭审过程中,刘女士坚持要小译父亲一次性支付,年收入不到5万元的张先生愿意支付抚养费但是一时间拿不出这笔钱。庭审过程中,面对争吵不休的父母,心疼爸爸的小译抹着眼泪、扯着妈妈的衣角说:“妈妈,同意让爸爸分期按月给抚养费吧。”
民法典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明文规定适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该案承办法官彭星说:“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强调的是儿童个体权利的最大利益,而非其父母的最大利益。法庭应充分考虑与尊重儿童自身的要求与意识,让儿童决定或选择需要的权利与结果。”最终,法庭据此判决小译父亲每月支付1100元生活费至小译年满18周岁止,并凭票据承担一半的医疗费、教育费。
湖南法院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将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落实到少年审判工作中,用司法之手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0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妇女儿童权益民事案件62177件,为经济困难的少年儿童减、免、缓交诉讼费80余万元,案件质效位居全国前列。对涉及赡养、家庭暴力等未成年人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依法为其提供快立、快审、快执的“三快”绿色诉讼通道,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实现。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审判,惩罚不是最终目的。少年法庭通过跟踪帮扶教育,成功挽救了一批失足青少年。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设立“妈妈法庭”专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该庭法官周玲与17岁的服刑少年小杨成为笔友,经常写信叮嘱他加强锻炼、努力学习,争取减刑后重新回归社会。逢年过节,周玲还会拎着大包小包前往管教所看望他。在周玲的关心鼓励下,小杨出狱后找到了工作,如今已成家立业。
湖南法院积极倡导柔性司法,针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为盗窃、寻衅滋事、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的特点,在保障司法公正基础上,适用简化审、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推行圆桌审判、心理抚慰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方式,实施未成年人轻罪封存制度,开展庭前社会调查、判后回访帮教。2020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15件,实现了未成年人监禁刑率和犯罪率逐年降低。
延伸保护 共筑法治“护城河”
湖南法院坚持零容忍立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重点惩处性侵未成年人、拐卖儿童案件。近5年来,审结猥亵儿童等性侵案件828件,判处刑罚836人;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案件46件,判处刑罚145人。
全省法院汇聚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积极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团委、妇联等协调沟通,建立常态化工作衔接机制。湖南高院联合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合作完善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机制,与出版社联合出版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读本,联手构建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侵害等工作机制。
针对家暴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湖南高院与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湖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实施办法》。自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累计发出保护令500余份;与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完善家事纠纷化解部门联动机制,努力修复未成年人心理创伤。通过动员社会力量,逐步打造了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家园”、衡阳市“少年法庭之友”等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湖南品牌。
湖南法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方位推进普法宣传教育,通过网络庭审直播、巡回开庭、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以案释法,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我要当小法官”等公众开放日活动。2020年,全省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88场,推动全社会树立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