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视察普洱公益诉讼工作
本网讯 通讯员 刘呈军
听汇报、观看专题片、察看案件现场……10月28日至30日,省检察院邀请来自全省16个州市的部分省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分组视察了云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0月28日,在省检察院参加完工作情况汇报会后,第二组的26名人大代表、2名特约检察员即赶赴普洱市进行视察。29日10时许,视察组乘车到达澜沧县惠民镇,先后视察了公益诉讼助推古村落保护、古茶林保护等情况。
“林地毁坏是群众举报的吗?发出检察建议多长时间完成补植复绿?除罚款外的恢复林地费用是违法者自己出的吗?”在检察官介绍惠民镇芒景村7村民无证砍伐毁坏公益林地案件时,代表不时发问。惠民镇派出所所长刀圣现场介绍,“自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后,我们公安机关的工作好做了,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也有了。”
在西盟县检察院,代表们听了县情、检察院基本建设情况、公益诉讼案件介绍,参观了检察院荣誉室、图书室和警示教育基地。当了解到西盟县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监督清理室外随意倾倒的垃圾,县委、县政府在勐卡镇投资建成能满足3镇同时进行垃圾处理的垃圾回收清运站后,代表们建议在全省推广西盟经验,解决好一些地方同样存在的问题。
10月30日上午,视察组来到孟连县,在察看娜允镇芒街村7家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现场后,在孟连县检察院就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座谈,提出了意见建议。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表示,视察活动很务实,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公益诉讼。所介绍的林地保护、垃圾处理、治理非法采石等案件,推动解决了基层普遍难以解决的问题。走访下来最大的感受是,地方党政机关更加理解、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检察机关对公益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措施越来越实、成效越来越好。
大家建议,检察机关要多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提高队伍办案能力素质,拓宽案源渠道,让公益诉讼走进公众心里,遇到破坏公益的案件知道向检察机关举报;要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激发全民参与公益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加强与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加大对公益保护的投入,推动解决基层村社垃圾堆放处理难等突出问题;要加强与民间组织的联系合作,做好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诉讼保护;要加强已关停的非法采石场周边的安全隐患排查管理,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建邦表示,对各位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将全面梳理,及时落实,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整改,切实提高检察队伍能力素质,不断弥补短板弱项,坚定不移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参加视察的省人大代表是:马美萍、王武英、毕志英、李永梅、李雨、李治宏、李勇、李艳兰、杨红萍、余菊兰、沈杰、张弛、陆晓婵、邵启华、邵维逵、林胜群、宛兴凯、段国全、段梅、徐中选、唐平、陶燕、黄仲谋、景春芳、鲁开红、曾兴华。参加视察的省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是:李敏、何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