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族宗教委三举措贯彻落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相关要求,省民族宗教委对标对表,采取3项举措,深入推动民族宗教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直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由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省民族宗委行政审批处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协调上下业务沟通,落实好民族宗教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具体政策、要求。
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一年一修,动态调整;一目了然,一网通办”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民族宗教领域工作实际,根据“放管服”改革、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每年提出负面清单修订及调整建议。
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加强工作信息季度报送,及时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推进情况、遇到困难、主体诉求、工作建议报送牵头单位或工作组办公室。
通过全面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项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省民族宗教委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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