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税务局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健全组织有力
云南税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稳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规划,坚持党建引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健全组织有力。
坚持党对税收法治的领导
省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税收法治建设,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谋划部署,2016年以来,党委会专题研究税收法治建设24次,涉及议题24项。“一把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关键少数”带头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
坚持党委全体成员和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2016年以来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共25次,组织会前集体学法及重要文件58项,研究审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税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重要制度69项。
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推进“一把手”讲法治课,坚持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制度,2016年以来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小组学法63次,累计3527人次参加学习;组织各级税务领导干部每年集中法治轮训。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决定等程序。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机制,动态调整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健全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充分发挥全省税务系统173名公职律师和200名内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为重大合同审核、重要文件制定等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服务,有效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强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
将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省税务系统绩效考评、“数字人事”干部考评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法治建设成效、学法用法守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考核评价对推动税收法治建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