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i机器人”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再34号行政判决书〕
【案情摘要】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臻公司)是名称为“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的权利人。本专利是实现用户通过即时通讯平台或短信平台与聊天机器人对话,使用格式化的命令语句与机器人做互动游戏的专利。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请求宣告本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一审法院均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其普通技术知识能够实现本专利利用聊天机器人系统的游戏服务器进行互动的游戏功能,符合专利法对充分公开的要求,故维持本专利有效。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本专利授权历史档案,智臻公司认可游戏服务器功能是本专利具备创造性的重要原因,本专利说明书对于游戏服务器与聊天机器人的其他部件如何连接完全没有记载,未充分公开如何实现本专利限定的游戏功能,据此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行政决定。智臻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专利中的游戏服务器特征不是本专利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对于涉及游戏服务器的技术方案可以不作详细描述。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本专利说明书的记载就可以实现相关技术内容,因此,本专利涉及游戏服务器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关于充分公开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遂提审后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典型意义】本案涉及我国计算机人工智能领域的基础专利。“以公开换保护”是专利制度的基本原则,判断作为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是否已经充分公开,不仅是人工智能领域专利审查和诉讼中的疑难问题,也直接决定了专利申请人能否对有关技术方案享有独占权。本案再审判决明确了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判断标准,充分保护了企业的自主创新成果,在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的同时,助力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