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打造多维普法新格局 法治相伴有“四度”
“八五”普法以来,丽江市不断开拓思路,积极创新,打造多维普法新格局,推动法治理念全域覆盖、全线发力、全民提振,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开启丽江市“八五”普法新篇章。
从“一家独唱”到“全员合唱”,责任落实有深度
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紧紧围绕丽江市“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制定印发了《丽江市“八五”普法规划的任务分工方案》,重新修订并印发了《丽江市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在共性责任和个人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全市普法需求实际,按照“时间到点,责任到人”的原则,梳理汇总每月普法的重点内容、重要活动节点,明确到每个责任单位,形成年度普法日历,明确普法时间清单、主体清单。每部法律对应的主要普法责任机关、每个单位部门涉及的法律一览无余,明确了“何时普”“普什么”“谁来普”,实现普法责任从抽象到具体转变。同时促使普法责任单位把普法宣传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在服务群众时加强释法说理,引导群众凝聚共识,完善全社会参与、全方位发力的普法宣传格局。
“法治宣传+社会共治”,普法融合有广度
把普法工作积极融入“五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以“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体系的基层普法工作队伍,做到“一村一辅警、一村一治保、一村一调解、一村一法律顾问”,在重点地区村(居)委会配备专兼职法治辅导员。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把普法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命案防控攻坚、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中,采用“服务+普法”“调解+普法”的工作模式,实现普法与矛盾调处化解、疏导稳控一体化推进。
同时围绕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实践,把涉及丽江市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云南省程海保护条例》《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等多部省、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在立法、执法、司法、服务、管理过程中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工作,并要求高质量开展地方性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地方性法规全面贯彻实施,在法治丽江建设中展现担当、贡献力量。
加强“双语”普法,法治宣传有温度
紧抓“民族”这个特色,指导玉龙、宁蒗两个民族自治县和全市少数民族村社充分利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的“五用工作法”向民族群众普法。疫情防控期间,古城区和玉龙县均运用纳西语编排成纳西快板节目等形式宣传涉疫法律法规;华坪县在少数民族地区聘请会讲本民族语言的法治宣传员宣讲农村常见的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宁蒗县邀请民间禁毒人士用彝族语言深入宁蒗籍人员打工比较集中的广东东莞和部分特殊地区开展平安宁蒗法治宣传和禁毒法治宣传;永胜县借助在本地有一定影响力的自媒体平台,用当地方言把普法内容编制成短视频、微视频进行宣传。“八五”普法以来,全市共开展民族干部宣讲法治100余场次、民族语言传播法治500余次、民族节庆展示法治20余场次、民族文化体现法治50余场次。
统筹线上线下资源,矩阵打造有高度
建设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25处,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融合发展,建成古城区红色开南法治文化广场,打造了集知识性、教育性、娱乐性为一体的法治宣传阵地。此外,丽江还发动社会力量,提升群众参与普法的自主性。切实推动法治文化与书法、歌曲等传统文化、乡土文化、民俗文化深度融合,激发群众参与普法的自主性。发挥文艺宣传队作用,采取编唱法治歌曲、法治小品等节目结合“三下乡”活动,在全市巡回演出。春节前,华坪县开展“法治春联进万家”活动……真正让法律法规“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
统筹利用全市农村应急广播体系(乡村大喇叭)开展“每天5分钟”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丽江读本”“丽江热线”等全市主流媒体平台定期推送普法内容,同时积极加强智慧普法、指尖普法,采取“文案+图片+视频组件”形式,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每月普法重点通过微信朋友圈扩散转发,对丽江市本地微信用户进行全面宣传普及,用微信大数据帮助传统普法宣传工作实现互联网+转型,实现本地居民全面覆盖,目前已开展了以“宪法和法律援助法”为主题的两期智慧普法,总曝光率达20万余次。
此外,丽江市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过年关”专项行动,组织全市政法机关推出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通俗易懂的普法短视频及微视频新媒体产品,广受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