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打造“边疆法治文化长廊”普法品牌 入选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4月21日,记者从云南省司法厅获悉,我省推荐选送的《云南省打造“边疆法治文化长廊”普法品牌》被评为全国普法办第三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国境线长达4060公里,有8个州市、25个县市共374个沿边行政村寨与国外接壤,有16个少数民族跨境而居,在维护国家边境安全方面肩负着重大使命。云南省司法厅积极适应边疆民族地区对普法的新需求,谋规划、强基层、重实效,实施“边疆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扶持行动”,坚持整体谋划、协同共建,高质量打造了“边疆法治文化长廊”。“边疆法治文化长廊”是以建设覆盖云南边境线的37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为基点,在此基础上再打造110个边疆乡镇(街道)法治文化园地,并逐步向内地延展,连点成线、连线成网、整体覆盖,形成县、乡、村各级法治文化阵地为集成的边疆基层法治文化阵地群。与此同时,注重将法治文化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边境地域文化相结合,以固态阵地承载动态活动的模式,打造基本满足群众法治文化需求的“廊”形法治文化地带。
“自从我们村的‘阿数瑟’法治文化阵地建好以后,村民的学法氛围一下提高了很多,大家都扫展板上的二维码进去观看普法视频,学习普法内容。这个阵地的建成,极大丰富我们市域治理内容,为我们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面对边境地区法治文化阵地如雨后春笋般兴建起来,临沧市镇康县勐捧镇忙丙村党支部副书记张建豪感慨道。
加强顶层设计 做实布局谋篇
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在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结合省委、省政府强边固防工作要求,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专章写入省级“八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边疆地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边疆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扶持行动”“推进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建设”。
为细化云南省“八五”普法工作中期目标,云南省司法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边境地区“法治宣传固边防”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推进“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建设的具体实施步骤和主要目标任务。
为统一建设标准,制定印发《云南省县(市、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建设指导标准(试行)》等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指导标准,划定了规范清晰、内容完备、流程完善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最低“基准线”,从而形成了以“八五”普法规划为纲,三年建设为目标,全省统一建设标准为托底的“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制度体系,为“八五”普法期间积极推进各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突出地方特色 以需求导向引领阵地设计
“八五”普法以来,“边疆法治文化长廊”项目共申报下达各级法治文化阵地1057个,其中,沿边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374个、县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129个,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150个,非沿边村(社区)法治文化场所276个。截至目前,已建成沿边村级阵地195个、县级阵地128个、乡镇和非沿边村级项目189个,合计建成512个,“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已经初步形成规模。
立足边境定位,突出对国家意识、国界意识、国门意识、国防意识的培养树立。沧源县永和国门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利用国门区位优势,在展示内容上增添了国界、国门、界碑等独特元素,通过国(边)界法律宣讲,实地游览国门,近距离观看界碑,引导参观群众及出入境人员感受界碑国土的庄严神圣性,增强国人自豪感和爱边护边意识。
宣传内容设计突出边疆和民族特色。各地根据边境管理、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禁毒防艾和边民突出矛盾纠纷及法律需求科学选择普法内容,同时针对境外流动人口和少数民族运用了“汉语”结合外国语的普法方式。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具有“一城连三国、三江共环绕”的特殊地理区位,与越南、老挝接壤,是云南唯一与两国接壤的县城,江城县积极构建中老越三国联合普法新格局,以法治文化阵地为载体开展“三国”涉外联合普法活动,印发“三国语”法治宣传资料,为中老越边境管理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阵地设计充分尊重边境两国边民亲缘情感。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大寨村与老挝接壤,双方边民语言相通、风俗相近,村寨间通婚互市,但双方边民国界意识、法治意识淡薄导致非法出入境问题时有发生,寨中新建的法治文化阵地把法律知识传播至121名通婚居住的外籍人员身边,大寨村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从有到无,边民参与“偷引带”连续8个月实现“零发案”;瑞丽市银井边疆法治主题公园突出中缅“胞波”情谊,通过“同饮一井水”思源、开设跨境就学缅籍儿童绿色通道、设置法律服务台等,引导双方边民依法往来。
阵地样式设计深度融合村情村貌。各地将民族语言、图腾、风情等元素融入阵地设计,最大限度实现法治理念与当地市政设施、城市美化、乡村亮化相辅相成,与周围地域环境、民族文化特色和当地人文特点各个方面相互协调发展,减少法治元素强行植入感。临沧市镇康县法治文化阵地设施外观以本地少数民族群众弹唱“阿数瑟”的镂空图等法治元素为主,并以“阿数瑟”普法对子作为主要内容进行展现。
坚持“动”“静”结合 增强阵地实效
为有效发挥既有阵地作用,边境各地坚持“动”“静”结合、以“静”为“营”、以“动”补“静”,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得到有效提升。
“静”即在打造“固态阵地”集群的基础上,拓展现有公园、广场、绿地等基层公共场所功能,添加和注入法治典故、法治漫画、法律常识等法治元素,在醒目位置展示各类法治新媒体账号二维码、ID号,构建法治元素丰富的街区、法治文化景观、法治橱窗等。目前,除各类省级补助建设项目外,全省各地共打造法治文化长廊450个、法治文化广场(公园)400个,村级法治文化设施13490个,打造禁毒、打击跨境违法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各类法治教育基地(中心)580个,命名边防普法教育实践示范基地10个,法治文化阵地已成为基层普法的坚实阵地。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新寨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王腰说:“我们是个瑶族寨子,以前村里没有地方学习法律知识,村民总体法律意识淡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不强。法治文化阵地建成后,村民有地方学法了,解决了我们边境群众学法难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学法、严格守法,为边境安全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动”即以法治文化阵地为依托,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以动态普法的更强互动性、体验感提升阵地的服务使用效能。持续开展“法治宣传边关行”和“法治宣传固边防”系列活动,依托边防派出所、边境乡镇司法所、抵边警务室,扩大边境普法工作覆盖面,增强边民群众国家意识、国门意识、国民意识;结合边境与毗邻国家地区执法司法实际,以法治文化阵地为载体建立健全了“双边普法合作模式”,定期联合毗邻国家地区执法司法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双方边民自觉参与预防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培育法治文艺,增强法治文艺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传播力、影响力和感染力,全省组建5000余支法治文艺宣传队,采取“以歌唱法”“以画说法”“以图析法”等方式开展“文化进万家”“文艺汇演进基层”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与法治文化深度交融,让法治文化更接地气。
“‘八五’普法期间,云南省将打造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设施、一个法治图书角、一个法治宣传大喇叭,实现基层法治‘微景观’处处可见,让法治文化在云南边疆落地生根。”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