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机关紧扣“十个专项行动”——深化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今年以来,省政协机关贯彻落实省委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把“清廉机关”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载体、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机关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同向发力,不断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入开展“清廉云南”建设十个专项行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构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政治“固”廉 深化政治机关建设
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
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省政协各专委会2023年“七个一”工作等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省政协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组成6个检查组,对机关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有效促进了省委、省政协党组工作要求在省政协机关落实。
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机关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定期与班子其他成员和处室负责人开展监督谈话,其他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平时考核中不断改进考评办法,有效提高考评的精准度。在“两优一先”中表彰18名处级领导干部和19名职级干部,上半年提拔4名副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向激励导向。
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省政协机关“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采取个别谈话、问卷测评、蹲点调研等方式,对干部“躺平式”表现进行摸底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分类抓好问题突出人员的教育引导和转化工作。
实干“助”廉 激励奋进力量
结合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持续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在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中,分阶段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违规吃喝”和“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的重点纠治工作,不断释放严的信号、巩固严的氛围。
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中,组织推进“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加强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落实年度“三服务”清单,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持续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
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中,开展2023年度“千名香港企业家云南行”、首届“滇商大会”和“全球华商聚云南”等活动,进一步发挥侨务资源优势,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监督“管”廉 厚植勤廉文化
结合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推进“三不腐”。
在开展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中,深化运用好“四种形态”,做好案件的“通篇文章”,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
在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中,紧盯专项资金、直达资金、“三公”经费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从源头防范廉政风险,强化内控内审。
在开展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中,紧盯行政审批、资金流动、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
在开展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中,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举办“廉政党课”活动,组织好“每月一通报”,用好“清廉之窗”平台,树牢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制度“固”廉 提升工作效能
机关党组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把“清廉机关”建设纳入机关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的重要内容,制定《关于深化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严格对照省委“清廉云南”建设“十个专项行动”要求,紧密结合省政协机关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建立省政协机关深化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对“十个专项行动”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处室、分管领导和完成时限,构建起分管领导牵头主抓、牵头处室具体落实、纪检部门监督推动的责任体系,为服务省政协履职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