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在西南地区率先设立“昆明企业家日”
经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起,每年11月1日定为“昆明企业家日”,这不仅是对企业家精神的肯定,也激励着更多创业者投身于创新和创业活动,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的良好氛围。近年来,昆明市坚持大抓产业、主攻工业,统筹推进工业强市、贸易富市、旅游兴市、金融活市,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在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下,全市投资结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发展质效明显提升。
营造“尊商”氛围,设立“昆明企业家日”。作为全省唯一、西南地区率先设立“企业家日”的城市,昆明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归属感、荣誉感、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营造“尊商”的良好氛围,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11月1—2日,今年首个“昆明企业家日”,市委、市政府牵头举办“1+4”系列活动,即召开1个企业家座谈会,开展促进民间投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宣介会、民营经济服务集市、民营经济人士运动会和“昆商好声音”专题宣传4个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民营经济质效,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通过推动政企沟通协商、常态化联系服务、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等工作落地生效,将“昆明企业家日”打造成政府高效服务、企业积极参与、政企良性互动、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四季如春营商环境”品牌,实现城市与企业家的双向奔赴、相互成就。
打造“重商”环境,出台民营经济“条例”。为不断推动民营经济做优、做大、做强,2024年5月率先在西部地区出台《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职责,对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健全公共服务、保护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规定。例如,规定市、县(市、区)政府应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家可受聘为营商环境监督员,鼓励企业引进和培育产业领军人才等。同时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用地成本、降低用能成本等19条措施。让昆明营商环境的提升不仅体现在办证盖章上,更体现在政府高效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上。
建立“亲商”制度,促进政企沟通交流常态化。昆明市率先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践行“一线工作法”,固化推行“三个听取”行动、“一把手”走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昆明在行动”“营商环境会客厅”等有效举措,创新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局长坐诊接诉”“局长进企业送政策”等活动,聘任155名营商环境监督员、15名“昆明营商环境智库”成员,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丰富、规范服务载体,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不断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同时,为加强各级各部门靠前服务经营主体的主动性、自觉性,让“办事无忧、无事不扰、有事必应”成为常态,2024年修订印发《昆明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和《昆明市政商交往若干场景行为指引及答疑(试行)》,推动政企关系更加和谐、融洽,着力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昆明市全面贯彻“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全力以赴助企纾困,努力当好“最佳服务员”,让广大企业和企业家在昆明放心投资、安心创业、顺心发展、舒心生活。2024年上半年,昆明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1592.09亿元,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5.8%,较去年同期提高17.5个百分点;全市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555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15户,分别占全省的51.8%和56.2%,连续两年新增培育数在全省占比超50%。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527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66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1户,分别占全省的50.6%、56.1%、55.4%。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数量居全省首位,企业发展活力与动能不断释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