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江苏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正式发布
近日,江苏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正式发布。2018年度江苏省版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版权生态环境不断优化,查处了一批侵权盗版案件,有力打击了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现将十大案件案情公布如下:
1.南京金名城置业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他人软件案
2017年12月11日,欧特克公司(Autodesk,Inc.)委托上海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向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投诉,称南京金名城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欧特克公司许可,在办公经营场所的计算机内复制安装使用AutoCAD和3dmax计算机软件200余套,请求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追究侵权责任。2018年1月23日,经现场检查发现4台计算机中复制安装有AutoCAD软件。2018年5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双方签订软件销售合同,购买欧特克公司Autodesk软件400件,价值200多万。2018年11月9日,南京市版权局依法从轻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人民币四百元整。
2.无锡佳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根据江苏省版权局提供的案件线索,无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于2018年5-6月对无锡佳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多个网络载体进行远程勘验,发现该公司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传播他人影视作品,诱导他人实施购物行为,从而获得经济利益。2018年6月6日,无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立案。经查,该公司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利用其经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传播他人作品。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及微信群充当淘宝客营销、微信公众号内运营手机游戏、小说等多种方式牟利,3个月获利10031.82元;利用影视网站关联的微信公众号与北京豪腾嘉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运营游戏,5个月获利44696.83元;利用影视网站关联的微信公众号与福州掌中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运营网络小说,7个月获利34769.43元。2018年7月18日,无锡市版权局给予无锡佳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十二万元的行政处罚。
3.徐州李某等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案
2015年5月至2017年8月间,李某、霍某、刘某明知未取得游艺春秋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授权或许可,不具备网络游戏《SilkroadOnline》(中文名丝路传说、新丝路)的代理权、经营权,仍通过互联网私自架设名为"火越丝路"的服务器,以向玩家出售游戏币的方式牟利,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2万余元。2018年8月22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霍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刘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4.徐州徐某某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案
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未经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授权,明知其不具备“天龙八部”游戏经营权和代理权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私自架设名为“武神天龙”的私服,在“好天龙”网站上进行推广,通过向游戏玩家出售游戏市的方式非法牟利,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278万余元。2018年5月9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徐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十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5.常州孙某某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案
2017年4月3日,常州市文广新局接到游艺春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举报,称有人未经该公司授权私自开设《新破天一剑》网游,严重侵犯了该公司“中广联合破天一剑”的软件著作权。2017年4月20日,该案件移送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2017年5月25日,侦查人员在孙某某的开设私服作案现场将其抓获,当场缴获作案手机2部,作案电脑1台。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赔偿游艺春秋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人民币28万元,取得该公司谅解,并退出部分违法所得4.8万元。2018年1月31日,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6.张家港“4·28”侵犯著作权案
2018年4月,张家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杨舍镇长泾东路一场所涉嫌制售盗版音像制品,现场查封音乐光盘3839张、刻录母盘91张、待发光盘包裹16个、办公主机4台和刻录机3台。经查,该场所负责人方某通过经营“香蕉数码旗舰店”淘宝网店,从事各类光盘刻录、定制、复制业务,内容包括音乐歌曲、婚庆视频、宣传片、学生作业等,售价为每盘8元或18元。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当事人从事淘宝网店的交易记录1400余条,刻录复制音乐作品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涉及音乐作品47816首,非法经营额2万余元。2018年6月11日,张家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当事人方某作出了罚款十万元,并没收侵权复制品885张音乐CD和刻录使用的电脑、刻录机的行政处罚。
7.南通川姜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查处著作权侵权系列案
2018年,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共计受理了美术作品侵权案投诉133件。办公室根据投诉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协调公安部门、村干部和上级版权部门到市场门市、库房、运输途中和印染企业进调查取证,封样登记保存,并及时了解情况,组织调解等相关工作。全年行政调解结案共计86件,行政调解为权利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9万余元;移交法院案件47件,司法调解和判决为权利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多万元。通过家纺城版权管理办公室不懈努力,有力地打击了侵权行为,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持了市场的正规秩序,为家纺行业的健康、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8.淮安“BT天堂”侵犯著作权案
2016年7月25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有限公司向淮安市公安局报案,称“BT天堂”网站涉嫌侵犯其影视作品著作权。随即淮安市公安局与市版权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沟通协调,决定成立专案组,并责成淮安区公安局办理。2016年8月12日,淮安区公安局立案并于2016年9月9日将袁某某在苏州抓获。经查,2015年5月以来,袁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购买BT天堂网站(www.bttiantang.com),在未取得相关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大量影视作品在BT天堂网站上发布以赚取广告收入,截至案发共获利1402513元。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相关犯罪事实,并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0万元。2018年12月6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9.盐城“3·04”侵权盗版案
2016年3月4日,盐都区公安局龙冈派出所在龙冈镇捣毁一个非法刻录盗版光盘的窝点,现场抓获张某成、张某两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电脑、刻录机、刻录的未包装光碟15831张、刻录的黑胶HRDJ音乐CD光碟4695张、网上购买的光盘等累计90000余张。2018年3月27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林分别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八千元;判处张某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10.扬州“天龙八部”私服侵犯著作权案
2017年9月,扬州市江都区文新局接到北京畅游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举报,有人私自架设私服游戏“王者天龙”侵犯了其网络游戏“天龙八部”著作权。2017年12月1日,江都区公安局立案侦查。经查,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犯罪嫌疑人钟某某伙同史某某等人未经授权,利用互联网私自建立“王者天龙”服务器运营网络私服游戏,并采用租用直播厅直播的方式招揽玩家注册、充值购买游戏道具方式向玩家收费,游戏注册人数达3000余人,非法经营额54万余元。2018年10月23日,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钟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九万元;判决史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来源:江苏省版权局 发布时间: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