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对100家互联网企业加强主动监管
为扎实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7”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企业传播作品行为,引导建立健全版权管理机制,维护网络版权正常秩序,在调查摸底和主动巡查的基础上,福建省版权局决定对省内传播新闻、影视、文学、音乐、游戏、动漫、软件等作品的网站、“两微一端”的相关互联网企业共100家进行主动监管。
据悉,开展传播作品版权授权情况自查自纠是本次行动的一大重点。根据要求,列入主动监管的互联网企业要对本企业在线作品的授权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摸清拥有版权作品的数量、渠道、内容、权利范围、时限及管理现状,建立版权档案,及时清理删除未获得授权或版权关系模糊的作品。要建立健全网络环境下版权管理机制,坚持“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规范作品版权引进、审查、交易、使用等行为;按照“通知—删除”要求快速处理权利人投诉,及时化解版权纠纷;拓宽与权利人沟通方式,减少版权纠纷。
同时,申报重点作品保护“白名单”。重点作品保护“白名单”制度是权利人利用版权行政管理平台加强作品版权保护的有效方式,根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拥有自主版权的各类原创作品或通过转让等方式享有版权的作品进行梳理,书面向省版权局申请将优秀作品纳入全省重点作品版权保护“白名单”,该局审核后将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布。
据悉,福建省还将设立版权投诉举报窗口。列入主动监管的互联网企业应在站内首页显著位置设立版权投诉举报窗口,同时标明省版权局侵权盗版举报投诉邮箱:fjbqjb@163.com。
列入主动监管的互联网企业于9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和情况统计表及纳入版权保护“白名单”作品申请表等报送省版权局。
另悉,各设区市版权局(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也将对辖区内传播新闻、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及电视节目等作品的网站纳入主动监管范围,组织相关互联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作者:李珂 来源:福建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