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发布声明,规范十九大宣传报道节目转播秩序
国家版权局网站10月19日讯 为做好十九大报道工作,提升宣传效果,规范相关节目转播和传播秩序,10月18日,根据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要求和指示,中央电视台发布了《中央电视台关于规范十九大宣传报道节目转播秩序的声明》,我网站现进行全文转发。
中央电视台关于规范十九大宣传报道节目转播秩序的声明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十九大)于2017年10月18日在北京召开。为做好十九大报道工作,提升宣传效果,规范相关节目转播和传播秩序,根据中宣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要求和指示,请中央地方各媒体单位、广播电视台、商业网站及新媒体机构在转播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十九大相关节目的同时,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十九大召开前后及会议期间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十九大相关会议直播、新闻报道、主题晚会、专题节目、新媒体微视频等宣传报道音视频内容,各单位可按照中央统一要求转播,无需再另行获取本台版权授权。除十九大节目以外,本台常规制作播出的节目受著作权法保护,各单位需获取本台授权方可使用;
二、各单位应通过中央电视台官方渠道和平台获取、转播十九大节目,转播过程中应通过合适方式或合理位置明确节目或视频来源;
三、各单位转播十九大节目应保持节目完整,不得随意剪辑修改,不得擅自中断转播,不得插入无关节目内容或广告,不得将相关节目用于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或商业广告;
四、各单位转播十九大节目过程中不得故意遮挡或完整覆盖中央电视台台标、网标、频道标识及新媒体标识,不得通过打码和画面裁切等方式消除中央电视台相关标识和图文信息;
五、具有用户分享功能的网站和新媒体机构应通过官方渠道和账号发布十九大节目,实时监控互联网个人用户上传分享中央电视台十九大节目情况,及时发现并立即删除违规发布的节目内容;
六、中央电视台将采取相应措施对十九大报道转播工作进行监控,对违反上述规则的单位,我台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中央电视台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