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屡遭侵害,南京云锦需集中维权
近日,南京市云锦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状告南京宜贡坊著作侵权一案在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60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年来,南京云锦面临的侵权行为不断,整个云锦市场中著作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屡见不鲜。面对愈演愈烈、网上网下肆无忌惮的侵权行为,南京云锦或需要一场更大规模的“维权之战”。
市场:侵权者有恃无恐
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南京市云锦侵权案件集中在南京云锦研究所和多家云锦生产企业,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曾入选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的南京云锦研究所诉荣贵坊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
在该案中法院认定,云锦研究所先后主持创作了“万紫千红”、“百花金宝地”、“普天同庆”、“孔雀牡丹锦”等云锦图样和云锦服饰,被告在其网站上使用这些图样构成虚假宣传,给原告造成了损害。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赔偿9万余元经济损失。
据法官介绍,云锦的侵权行为主要体现在著作侵权、虚假宣传、地理商标侵权等方面。
困境:维权成本远高于侵权成本
云锦侵权日益泛滥的主要原因,来自维权成本与侵权成本的严重失衡。一名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法官介绍,根据法律认定和举证责任的需要,原告必须“主动出击”,向法院证明被告侵权行为确实存在、给原告销售造成影响等。证据准备越充分、相关诉请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否则需要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
但为了获得证据,原告的维权成本包括律师费、公证费、交通、人力等多项支出,有时还要购买侵权作品来固定证据。上文提到正在审理的云锦研究所诉宜贡坊案件中,原告便从被告处花数万元购买了一幅侵权作品,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一场诉讼下来,原告为之付出的成本可能远远高于最终能够获得的赔偿。
与诉讼维权成本高、举证难度大相对应的,却是不少侵权人的侵权成本越来越低。公开资料显示,南京云锦始终讲究手工织就、金线穿行,两名工人每天仅能织一小段。但随着电脑制图纺织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云锦生产者用机器制图、人造纤维制作,每天可以织出百米锦缎。这些与传统云锦相去甚远的产品也被贴上“云锦”、甚至是“南京云锦”这一地理标志标签在全国各地售卖。
与漫长而严谨的诉讼相比,侵权成本与维权成本的严重不平衡,导致云锦维权最终陷入恶性循环,南京个别云锦企业维权的“单打独斗”,也在泛滥的侵权行为中显得力不从心。
建议:南京云锦可实施集体维权
南京云锦的知产维权之路,是全国很多老字号、地理标志商标等面临的同样困境,江西的“景德镇瓷器”、浙江的“绍兴黄酒”、杭州的“西湖龙井”等品牌均面临同样的问题。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庭副庭长徐新告诉记者,在已经获得地理商标标志的前提下,由行业组织牵头进行大规模维权,不失为目前南京云锦维权的有效途径。
“比方说企业可以地理商标侵权起诉一些非南京云锦生产者,禁止他们使用‘南京云锦’招牌。而且集体提起诉讼可以‘摊薄’诉讼成本、起到更大范围内的震慑作用。”徐新说,知名品牌“鄂尔多斯羊绒”就曾以此寻求知产维权,在全国引起关注。
曾参与“西湖龙井”在南京维权的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振宇告诉记者,在维权途径上,“西湖龙井”曾走过的路或许可供“南京云锦”借鉴。从2013年至今,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曾专门委托律所,在全国范围开展维护“西湖龙井”商标专属权的打假工作,并先后对浙江、广东、北京、南京等地流通市场中出现的假冒“西湖龙井”商标行为进行打击。仅在南京就调查了数十家商铺,并对其中一部分提起集中诉讼。最终经调解或判决,不少侵权店家都支付了一定赔偿,其他同类商家也纷纷下架假货,市场得到了净化。
作者:张源源 薛文莉 来源: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