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法娃”获著作权保护
安徽:马鞍山“法娃”获著作权保护
水汪汪的大眼睛、萌萌的表情,由马鞍山市司法局创作设计的普法吉祥物——“法娃”,自2016年4月推出以来深受当地市民的喜爱。12月26日记者获悉,考虑到后期衍生产品开发,马鞍山市司法局向国家版权局申请了著作权登记,目前已经获得《作品登记证书》。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吸引力,2016年4月,马鞍山市司法局推出普法吉祥物“法娃”。该吉祥物以代表马鞍山市精神的骏马形象为蓝本,同时与代表公平正义的古代神兽“獬豸”相结合,融合为憨厚、可爱、亲民、时尚的马脸独角兽形象,传递出公正、亲民、接地气的普法新理念。“法娃”形象出炉后,在当地引发热议,很多群众在马鞍山官方普法微博“小马普法”评论区里留言,希望有机会获得“法娃”实物。马鞍山市司法局趁势推出“法娃”形象玩偶吉祥物、法治魔方等系列衍生产品,免费赠送学法网友,在当地掀起了一股学法热潮。
按照计划,今后还将制作以“法娃”为主角的系列普法动漫,以“法娃”的视角生动地诠释法律与日常生活的息息相关,变死板的传统说教为趣味性的寓教于乐,并在马鞍山普法网站、微博、微信、电视台等平台同步播出。为了规避日后可能发生的产权纠纷,2016年10月,马鞍山市司法局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规定,向国家版权局申请对“法娃”进行著作权登记,近期获得证书。
作者:黎小强 周莹莹 来源:安徽法制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