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规范交易行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典型做法获全省推广
红河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要求,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推进见证服务、受理服务改革,以制定相关服务规范和负面清单为抓手,持续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塑造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红河特色”,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发展之“进”,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
一、红河州数字见证服务经验获全省推广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见证服务水平,加快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建设,2024年3月26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研究印发了《红河州进场交易项目开标评标数字见证服务规范(试行)》,创新推行数字见证服务新模式,对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及人员行为,开、评标过程见证、专家抽取见证的方式、标准、手段进行了规范,见证人员在评标场所外做到“全方位、无死角”评标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市场各经营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以来,全州累计见证项目2239个,其中主场见证项目452个,客场见证项目1861个,累计使用工位2421个。开评标现场秩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既提高了见证质量和效率,又避免了近距离接触可能带来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及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被省发改委作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二、红河州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在全省推广
为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清除隐性壁垒,持续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举措,2024年6月7日,州发展改革委会和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合印发了《红河州工程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在全省率先推行工程领域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该“负面清单”涉及对评标方法、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的不合理限制,对投标人权利的不当限定、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其他不合理限制等五类37种负面行为,并列举65个示例。负面清单通过“负面行为+典型示例+文件依据”的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实践中发现的主要负面行为及其禁止依据都以清单方式进行了梳理和呈现,既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避免设置各类隐性壁垒提供了参考,也便于各级行政监督部门精准高效监管执法。“负面清单”编制发布实施以来,全州完成工程建设进场交易中标项目422个,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422次。大大提高了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极大程度上消除了隐性壁垒,有力推动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落实,被省发改委作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推广。